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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开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5)销号确认表

来源: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闻中心   更新时间:2024-06-27 13:58

吉林经开区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5)

销号确认表

填报单位(盖章):经开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经开区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时间:619

整改任务

扬尘管控制度执行不严。督察组在对吉林市区(鹏龙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及其厂区内水稳站、欣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路成水稳碎石厂、杰克尔松江混凝土有限公司、欢喜商砼有限公司、瑞融商砼有限公司、市政建设集团混凝土有限有公司、顺源石材)等8家商砼站、水稳站、石材加工企业,以及舒兰市(凤凰河山郡二期、广厦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双安砖厂)、蛟河市(天润华府三期)、磐石市(朗郡鑫悦)等4家建筑工地进行现场抽查检查,发现扬尘无组织排放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存在料仓不封闭、运输廊道封闭不严、物料堆放未苫盖、进出车辆不清洗、废水排放外环境等问题,扬尘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改进,“六个百分之百”未得到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目标

扬尘管控措施进一步落实,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制度,住建分局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各施工现场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按照《吉林市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持续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管控,强化施工现场围挡、进出车辆冲洗、裸露场地和堆放物料苫盖等防治措施,发现问题立查立改,落实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二)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开展商砼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排查行动,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废水处理情况、危险废物管理等情况,加大对商砼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避免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行政执法局集中开展散流体运输专项行动,对我区商砼站全面梳理和排查走访,加强宣传教育。同时,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管理,通过日常巡查、执法与市政公用局联动等方式方法,对于散流体运输车辆未密闭、沿途泄漏、污染路面等现象实施动态监管。

主动接受、认真核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举报投诉,对扬尘控制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督促主体单位落实和履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整改完成情况

(一)经开区住建分局明确扬尘管理办法,对企业管理制度、车辆出入口现场配备措施提出要求。共计出动4人次、2车次对区内两个在建项目进行检查,经检查,各在建项目均已设置七版一图,出入口设置冲洗设备,现场配备降尘措施。

(二)生态环境分局经开分局出动4人次,2车次我区路成水稳碎石厂、杰克尔松江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这2家商砼企业均已按照要求对物料堆进行苫盖,并加强洒水降尘措施。已按照环评要求处理企业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目前,我区已完成省督察组对这两家企业抽查发现的扬尘、废水等问题

(三)经开区行政执法分局严格按照《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运输建筑垃圾未苫盖和造成散体、流体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在日常巡查期间,累计出动人员400余次出动车辆100余次。截止目前,共计查处道路污染2处,查处沿途散落、密闭不严运输车辆12余次,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进行整改,有效防止造成街路和居民区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环境污染。

(四)经开区住建分局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好扬尘相关工作,对举报案件严格进行查处。经检查发现,吉林经开区绿色化工产业园建设项目现场部分土方未苫盖,已限期整改完毕。

 

联 系 人:孔明

工作单位:吉林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13843244006

 

备注:吉林经开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5)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期为10天。

 

主办单位: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吉公网安备 22020202000147号 吉ICP备13004017号

网站标识码:2202000032 电话:0432-6649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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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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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开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5)销号确认表
发布时间:2024-06-27 13:58   

吉林经开区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5)

销号确认表

填报单位(盖章):经开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经开区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时间:619

整改任务

扬尘管控制度执行不严。督察组在对吉林市区(鹏龙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及其厂区内水稳站、欣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路成水稳碎石厂、杰克尔松江混凝土有限公司、欢喜商砼有限公司、瑞融商砼有限公司、市政建设集团混凝土有限有公司、顺源石材)等8家商砼站、水稳站、石材加工企业,以及舒兰市(凤凰河山郡二期、广厦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双安砖厂)、蛟河市(天润华府三期)、磐石市(朗郡鑫悦)等4家建筑工地进行现场抽查检查,发现扬尘无组织排放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存在料仓不封闭、运输廊道封闭不严、物料堆放未苫盖、进出车辆不清洗、废水排放外环境等问题,扬尘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改进,“六个百分之百”未得到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目标

扬尘管控措施进一步落实,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制度,住建分局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各施工现场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按照《吉林市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持续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管控,强化施工现场围挡、进出车辆冲洗、裸露场地和堆放物料苫盖等防治措施,发现问题立查立改,落实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二)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开展商砼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排查行动,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废水处理情况、危险废物管理等情况,加大对商砼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避免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行政执法局集中开展散流体运输专项行动,对我区商砼站全面梳理和排查走访,加强宣传教育。同时,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管理,通过日常巡查、执法与市政公用局联动等方式方法,对于散流体运输车辆未密闭、沿途泄漏、污染路面等现象实施动态监管。

主动接受、认真核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举报投诉,对扬尘控制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督促主体单位落实和履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整改完成情况

(一)经开区住建分局明确扬尘管理办法,对企业管理制度、车辆出入口现场配备措施提出要求。共计出动4人次、2车次对区内两个在建项目进行检查,经检查,各在建项目均已设置七版一图,出入口设置冲洗设备,现场配备降尘措施。

(二)生态环境分局经开分局出动4人次,2车次我区路成水稳碎石厂、杰克尔松江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这2家商砼企业均已按照要求对物料堆进行苫盖,并加强洒水降尘措施。已按照环评要求处理企业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目前,我区已完成省督察组对这两家企业抽查发现的扬尘、废水等问题

(三)经开区行政执法分局严格按照《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运输建筑垃圾未苫盖和造成散体、流体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在日常巡查期间,累计出动人员400余次出动车辆100余次。截止目前,共计查处道路污染2处,查处沿途散落、密闭不严运输车辆12余次,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进行整改,有效防止造成街路和居民区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环境污染。

(四)经开区住建分局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好扬尘相关工作,对举报案件严格进行查处。经检查发现,吉林经开区绿色化工产业园建设项目现场部分土方未苫盖,已限期整改完毕。

 

联 系 人:孔明

工作单位:吉林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13843244006

 

备注:吉林经开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5)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期为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