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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经开区网站   更新时间:2017-09-13 07:59
 
 

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22 201791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4160

    一是龙潭区龙潭办事处北甸子村1社内的垃圾场散发恶臭味,污染周边空气。二是该屯内的吉化公司和农药厂均存在污染问题,致使周边耕地农作物不生长。

龙潭区

垃圾  土壤

    第一个问题:201793日,经吉林市环境监测站、龙潭区住建局现场调查监测,垃圾场填埋区及厂界偶尔能闻到垃圾产生的异味,对厂界下风向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吉化公司为吉化乙二醇厂,该厂有1处废气排放口。20174月,吉林市凯强检测有限公司对该排放口进行检测,监测结果达标。20178月,企业开展了VOCs网格化监测工作,共监测24个点,全部达标。企业生产废水全部通过管网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
   
“农药厂”为吉林市绿盛农药化工有限公司,该企业每年11月至次年4月生产,现处于停产状态。生产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清净下水排入厂内污水收集池,经管网输送至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及水幕除尘器及碱洗塔处理后高空排放。201612月,经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标。2017322日,经吉林市吉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采样检测,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达标。
    9
3日,经龙潭区农业水利局、承德街道现场踏查,企业周边未见农作物不生长问题。 

属实

    第一个问题:龙潭区政府要求吉林吉清环保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垃圾填埋操作规程,对库区垃圾和渗滤液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达标运行。

*

2

4161

    龙潭区新吉林办事处有一条俗称“沟北”的污水沟,沟内都是上游的小型化工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散发恶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龙潭区

    大气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沟北”被称为北大沟,原是一条天然雨排水沟。沿岸龙潭区管辖的小型化工企业共14家,其中4家企业不产生工业废水,其余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均进入吉化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检查未发现上述企业违法排污。
   
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北大沟成为吉化公司排污沟渠,沿岸两侧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其中,造成水体黑臭,现虽无企业向北大沟排放工业废水,但由于地表径流水量较少、底泥淤积,造成沟内臭味。

属实

    由吉林市市政公用局牵头,铁投公司具体实施,于2017年内启动并实施北大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工程将于2019年竣工。同时,龙潭区政府将对侵占河道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开展流域内的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加强对北大沟周边企事业单位的监管,环保部门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建立长效环境管理机制。

*

3

4166

    一是丰满区江南乡X029公路旁约有22家采石场均存在噪声污染、扬尘污染、污水直排入河造成河水被污染等问题,致使此处河水呈乳白色。二是江南乡的市纪委培训中心附近“大虎山寨”存在毁林烧炭问题。举报人指出上述污染现象经常反复出现,要求彻底查处和治理。

丰满区

噪声  扬尘      生态

    第一个问题:经查,在X209公路沿线22家采石场中,目前只有吉林市富源石材有限公司在正常生产,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在生产中采用切割开采技术,噪声强度较低,经验收监测噪声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在粉尘控制方面,切割锯带有冷却水不产生粉尘,企业在生产中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购置了洒水车对矿区洒水降尘,可有效控制扬尘。2017818日和93日,丰满区环境监测站分别对X209公路及吉天线周边河流地表水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该区域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三类标准。
   
在停产的21家采石场中,13家因采矿许可证过期已多年未生产,剩余8家因存在侵占林地行为自2015年以来,被丰满区林业局陆续关停。针对企业侵占林地的违法事实,丰满区累计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12件次、判刑9人,行政处罚226万元。2年来,绝大部分企业能够认真执行政府关停决定,撤离了采石设备及工作人员。但有个别企业存在夜间私自生产行为,2017818日,丰满区对违规企业实施了停电停产。
   
第二个问题:经查,该山庄以北大约200米处有一个加工机制炭的炭窑,在该炭窑南面坡下约50米处存在一处林间空地,该空地采伐面积398平方米,采伐株数29株,为王某某私自砍伐,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第一个问题:对已责令停产的企业,丰满区严格按照整治要求,做到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对擅自开工的,依法处罚。
   
第二个问题:丰满区林业稽查大队已对王某某行政处罚,责令2017104日前补种树木145株。丰满区环保局对王某某炭窑未批先建,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责令其停止生产,恢复原状。95日,王某某已将该炭窑自行拆除完毕。

第一个问题:已在第6440号相同问题给予问责;
第二个问题:诫勉2人。

*

4

4168

        蛟河市天岗镇石材产业园区为迎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对整个天岗镇石材产业园区实行停电整顿,811日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后,天岗镇政府和蛟河市政府联合将整个开发区的高压线全部掐断,强迫所有企业停产,即使环保整改合格的企业也不允许生产,停产后工人没有活干,企业违约还要赔偿违约金。举报人质疑当地政府做法,91日天岗镇石材产业园区几百人一起到蛟河市农电局天岗农电所反映此事,蛟河市市长和天岗开发区领导现场答复等督察组离开后再给予说法,当地企业不接受这样的答复,认为应当允许一边生产一边整改。

蛟河市

其他

     经查,20161221日,蛟河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57日,天岗园区管委会依据相关规定,要求手续不全的石材企业3日内停产整顿;513日,天岗园区、国土、农电等部门联合对未停产整顿的企业停供生产动力电,保留生活用电。2017520日蛟河市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了《关于对石材加工企业进行停产整治的通知》,要求手续齐全但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治,但未采取停电措施。201765日,天岗园区将制定的《天岗园区石材企业环境整改意见》下发至企业要求整改。在推进石材行业整治过程中,蛟河市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及时依企业申请组织初验,但初验没有一家企业达到《天岗园区石材企业环境整改意见》中提出的整改标准。2017814日开始,针对部分企业不想投入整改、存在观望侥幸心理、偷偷生产问题,蛟河市对所有未整改达标的石材企业全部采取了高压断电措施。
     2017
825日,蛟河市委、市政府约谈了10家石材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企业积极整改,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批准恢复生产,与会企业均表示积极配合。826日,蛟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到天岗园区组织召开了天岗石材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整改落实专题会议,约谈了天岗园区石材加工企业负责人代表209人,要求企业积极参与整改,达到整改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批准复工,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绝不允许复工。
    2017
91日,有50多人到蛟河市农电局天岗农电所要求供电。天岗园区管委会安监局局长按照指示,到现场接待了上访企业主,答复企业:天岗园区石材行业新的环保整改标准正在聘请专家进一步完善,近期下发至石材加工企业,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批准企业复工,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绝不批准复工。

属实

    针对“当地企业认为应当允许一边生产一边整改”的问题,我们认为如果允许企业边生产边整改,势必会造成新的污染。因此,必须整改达标一户恢复生产一户,决不允许边生产边整改。

调离岗位1人,
警告2人。
(已在第1批第6号案件中处理)
记过2人。
(已在第6批第430号案件中处理)
诫勉1人,警告1人(已在第11批第1475号案件中处理)

*

5

4170

    常某某在松花江桦甸市红石镇段非法采沙淘金,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曾分别于2015年、2016年向当地三湖保护局反映,该局只对违法者处以2万元罚款,但对私挖乱采行为置之不理;还透露举报人信息,导致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

桦甸市

生态  其他

    201793日,吉林松花江三湖保护区管理局、桦甸市水利局、红石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20135月至20147月,常某某在桦甸市红石镇九中后加级河与松花江汇合处非法采砂,被松花江三湖保护区管理局红石保护站立案调查后,分别处以2万元和1万元罚款,要求停止采沙行为并恢复原状。201511月,由桦甸市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红石镇政府等部门联合对该地进行整治,现场用水泥桩、铁丝等进行围拢封闭,设立了警示标志,责令恢复原状。常某某于201511月后将该地恢复了原貌。201793日至5日,三湖保护局纪委对红石保护站进行了调查和询问,不存在“当地三湖保护局人员透露举报人信息,导致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

6

4171

        一是自2006年以来,磐石市林业局违规收取林地使用补偿费,纵容周边村民毁林开垦种地,致使森林面积不断减少。二是致富林场干部于某某等人将上百公顷林地据为己有,并强占农户的退耕还林地毁林复耕。

磐石市

生态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根据2004年《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和1999年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吉林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规定,磐石市林业局从2006年以来,对2000年以前确有困难不能及时还林的非法开垦蚕食的林地,进行协议性收取林地使用补偿费。签订短期协议,直至还林为止。对2000年以后非法开垦蚕食的林地,按照政府规划逐年进行还林;村民确实有毁林开垦的行为,但不是因为收取林地补偿费纵容村民毁林开垦的。磐石市林业局每年均开展打击破坏林地资源的专项行动,对毁林开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2014年到2017年,磐石市森林公安大队查处毁林开垦刑事案件26起,打处26人。同时磐石市林业局对农户毁林开垦蚕食的林地进行清收还林,累计还林面积22686公顷。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2002年到2004年退耕还林工作期间,致富林场按照规定将林场名下的退耕还林地划分为四个等级,以抓阄购买的形式,分别转让给全体林场职工个人管理。林场职工又分别于2008年、2009年和2011年,自愿将退耕还林地的经营权,转让给于某某等人继续经营,并签订转让协议。2017330日至410日,磐石市纪委同磐石市林业局对于某某等人购买的退耕还林地,逐块核查验收。经核查,于某某等人经营退耕还林地面积54.63公顷,缺失0.6公顷。缺失面积符合采用GPS实测小班面积允许误差±5%的规定。于某某等人无其它经营的退耕还林地。反映情况不属实。

属实

*

7

4179

         永吉县口前镇四间村韩某某伙同现任村干部谢某某非法砍树采石已15年之久,期间用钩机、铲车破坏树木植被近2.5万平方米,将石料1万多立方米倒入河道用于扩建场地;20155月,韩、谢两人将村里200多株人工落叶松以100多元每株的价格售出,清理场地时砍伐国家二等树种黄婆罗25余棵;20166月,又将口前镇务本村1社楚某某3600平方米承包田当做小片荒给砍伐了。举报人称西阳镇镇长李某某充当上述二人破坏林木行为的保护伞。

永吉县

生态  其他

    826日,永吉县林业局、安监局和国土局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口前镇四间村大富石场已经停产,韩某某承包石场后办理了工商、矿产、安监等手续,但是没有办理林业审批手续。该采石场与永吉县口前镇四间村村干部谢某某无关,谢某某未参与非法砍树采石活动,韩某某非法开采行为已经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该河道在2010年“7.28”水灾时河道改线,石场将石料倒入废弃老河道,填平处未占用新河道。2017年“7.13”水灾时,部分碎料冲落河道边2米左右。
   
韩某某购买口前镇四间村11社集体人工落叶松,合同约定树木100余株,实际采伐设计株树149株。20176月,永吉县口前镇政府已责成其补交多出树木价款。采伐手续齐全,属于正常审批采伐。2015516日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四间村11社集体山上25株黄菠萝幼树被砍,吉林市森林公安局已经立案。口前镇四间村于2014年冬季至2015年春季分两次召集10余名村民清理作业,确实有25株黄菠萝幼树被砍掉。由于参加劳动人数多,难以确定具体犯罪嫌疑人。案件还在侦查之中。
     2016
年全县开展清收还林工作时,经林业站技术人员使用卫星定位仪现场测量数据与1982年电子林相图比对,显示该地块为林地,经勘测,面积3037平方米。口前镇政府对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口前镇政府组织对在林地上非法种植的农作物依法铲除,符合政策规定。826日,林业站技术人员使用卫星定位仪再次对楚某某被砍玉米幼苗地块进行测量,确认该地块为林地。经询问楚某某本人,楚某某承认种植玉米前的地类状况是荒地,也承认见到了口前镇政府2016年公示内容,未提出异议。经询问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未发现李某某跟该案件有关联充当保护伞。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属实

    永吉县水利局已责令韩某某于96日前将河道内碎石清除,恢复至原状。并禁止使用回填的场地。目前碎料清除完毕,场地已禁止使用。

    免职1人。

*

8

4187

        船营区松江东路翠江锦苑2号楼C单元地下一层,供水泵房设备运转时产生噪声扰民,影响三楼以上居民正常生活。

船营区

噪声

    经查,供水泵房设备安装在船营区翠江锦苑2C单元地下一层,共9台,正常运行时为每组1台水泵运行,该水泵为20105月份安装,泵房建有隔音降噪措施,墙壁安装吸音板,棚顶安装隔音板。93日船营区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噪声检测,但由于对地下泵房没有明确的噪声标准检测数据供参考,地下泵房噪声超不超标无法判断。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船营区德胜街道办事处与翠江锦苑小区2C单元、D单元居民面对面沟通,做好思想疏导和解释工作;船营区环境保护局做好调解工作,告知其纠纷解决途径。

 

9

4188

        举报人曾于824日向督察组反映江北乡官地村祥康水泥搅拌站水泥罐爆炸两次,导致举报人家耕地无法正常耕种且造成水土流失问题。829日,村里联系举报人只询问未耕种耕地面积问题,对举报问题未进行处理。

龙潭区

生态

    经查,举报的祥康水泥搅拌站即为吉林筑泰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20161226日,该公司粉煤灰储存罐倒塌,并未发生2次爆炸。部分粉煤灰进入农田、灌溉水渠,但并未填满水渠。2017420日,龙潭区环保局接到信访并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428日,龙潭区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54日,该公司在清理农田、灌溉水渠内粉煤灰过程中遭到阻拦,王某某要求企业赔偿其经济损失20万元。龙潭区环保局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814日,举报人再次向龙潭区环保局举报。818日,举报人要求该公司秋收后将耕地、灌溉水渠清理干净,同时要求赔偿损失644500元。公司负责人同意秋收后进行清理,但不认可赔偿金额。825日,龙潭区江北乡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联系举报人,用尺丈量了受影响耕地,面积约为5亩。96日,龙潭区环保局、龙潭区江北乡政府对举报人要求赔偿一事再次通知吉林筑泰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信访人进行调解,但公司法人拒绝调解,要求举报人通过法院解决。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龙潭区环保局将在秋收后督促企业立即清理耕地及灌溉水渠内的污染物;进一步加大监察监测频次;进一步发挥基层生态网格员监督作用;督促企业强化企业产品、原料精细化管理,加强生产装置和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对原料和产品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避免环境污染;恢复生产前,要认真检查污染防治设施完好情况,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10

4239

        船营区桃园路与南京街交汇处西南侧200米一工地外侧,堆积大量建筑垃圾,无人清理。

船营区

垃圾

    经调查,举报所涉工地为船营区宁泰景园小区建筑工地。该工地处于停工状态。201793日,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船营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共同调查发现,该处建筑垃圾位于船营区南京街众诚加油站与上述建筑工地中间区域。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出动机械和环卫工人,对该处建筑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已清理完毕。

 

11

4248

        昌邑区松江东路51号雾凇清水湾度假酒店在西侧墙外安装的多台排风机运转噪声扰民。

昌邑区

噪声

    经查,雾凇清水湾度假酒店在餐饮部厨房西南侧安装了两台排风机及配套的两台油烟净化器,运行时产生噪声,此处距居民楼5米。昌邑区环境监测站已于201792日对该公司昼间边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超标。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昌邑区环保局向吉林市雾凇清水湾送达了《吉林市昌邑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15日内改正噪声超标排放的行为。并将在15日后复查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办理。

 

12

4257

        吉林热电厂为扩建四期灰场,非法占用江北乡官地村邓家沟南山集体林地约259974平方米,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龙潭区

生态

已申请延期,延至913日。

 

已申请延期,延至913日。

 

 

13

4261

        丰满区万科城D区附近中国铁塔公司建的一座信号塔距周边居民区很近,产生辐射污染,威胁群众身体健康。

高新区管委会

其他

    经查,联通吉林分公司所建发射塔均按照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建设运营。联通吉林分公司所建发射塔辐射相关数据均符合国家标准。根据《吉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监测报告》,其现场监测数据均低于国家标准,不会产生辐射污染,威胁群众身体健康。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14

4266

    丰满区圣鑫葡萄酒庄园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修建庄园,污水直排,污染周边环境。

松花湖管委会

    其他

    2017823日,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环境监察大队现场调阅资料,该企业提供了营业执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改委建设项目备案确认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同意使用吉林朱雀山国家森林公园林地的函、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省文物局关于设立闯关东葡萄酒文化博物馆的批复、省工信厅项目备案、市国土局建设项目用地意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意见等审批手续和文件,不存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建庄园问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15

4267

        一是龙潭区泡子沿街道世纪社区18号、19号、20号住宅楼距吉化公司丙烯晴厂仅756米,该厂主要生产丙烯晴、甲基丙烯酸甲酯、硫酸、丙酮氰醇、硫酸铵等剧毒化学品,夜间生产时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呛人刺鼻,难以忍受。二是该小区附近10米处新建一大型砂场,夜间运输车辆噪声和粉尘严重扰民。三是该小区周边工业垃圾堆积如山、杂草丛生,环境脏乱差。举报人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评估检测龙潭区泡子沿社区环境污染的破坏程度并进行公示,尽快研究搬迁计划,取缔该砂场。

龙潭区

大气  噪声  扬尘  其他  垃圾

    此案件与第183452号、第203916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

——

 

16

4272

        2016年中国铁塔公司无任何环保手续在吉林市高新区万科城D区、万科小学和万科中学附近建10余座信号发射塔,上述发射塔距万科中学仅10米,存在辐射污染问题,严重影响附近学生和小区居民健康。当地居民多次向吉林市信访局和吉林市铁塔公司反映未果。

高新区管委会

其他

此案件与1518(11)2541(第15批)、3535(第18批)、3732(第19批)、4261(22)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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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

4273

    蛟河市还有很多企业仍在生产加工黏土红砖。

蛟河市

生态

    经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及《关于公布第三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要求,到2010年底,所有城市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蛟河属第三批吉林省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16个城市之一,但上述《通知》均未禁止农村使用实心粘土砖。2010年蛟河市有粘土矿16个,现已缩减到4个。上述4个砖厂取土范围均在审批范围内,且没有在耕地内取土行为。目前4个砖厂全部进行了技术改造,空心砖生产量达到70%80%,其余少量粘土实心砖供给农村使用。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蛟河市将继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并坚持“决不新批、逐步淘汰”的原则,严格控制粘土砖生产企业取土范围和规模,严禁占用耕地建窑和擅自在耕地上取土。

 

18

4282

        昌邑区永平小区3号楼内有一废品回收站侵占公用绿地4平方米,周边堆积垃圾,清理不及时,散发难闻刺鼻气味;装卸废品时噪声严重扰民。822日,举报人向督察组反映后,督察组已转办给当地环保部门,但至今未见有进展。

昌邑区

垃圾  大气  噪声  其他

此案件与第132132号、第152540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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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

4312

    船营区北极街越北朝阳新村西部绿化带被破坏,有人在绿化带上建起农贸市场和小吃部,经营露天烧烤,排放油烟扰民且乱扔垃圾。

船营区

油烟  垃圾

    经查,船营区北极街越北镇朝阳新村小区西门外农贸市场有经营业户22户,其中超市1户、餐饮经营21户。经询问当事人、走访附近居民,证实原此位置无绿化带,绿化带未被破。该处21户餐饮业户中,有5户业户经营露天烧烤,存在排放油烟扰民、乱扔垃圾问题。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于201794日,对吉林市越北朝阳峰华便民市场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如未整改,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将依法处置。目前,露天烧烤、油烟扰民及乱扔垃圾问题已清理完毕。

 

20

4313

    船营区中东社区(北极街和莲山路交汇)的绿地被破坏,有人在绿地上建起菜市场和小吃部,经营露天烧烤,营业期间噪声和油烟扰民。

船营区

噪声  油烟

此案件与本批第224312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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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4319

    一是龙潭区乌拉街镇二道村机砖厂的运输车辆在村内穿梭时产生的噪声和扬尘扰民。二是附近的吉林市造纸厂将生产残渣废料堆放在村民的水田旁,下雨时残渣被冲入水田,污染水田耕种环境,造成粮食安全隐患。

龙潭区

噪声  扬尘  土壤  其他

此案件与第152372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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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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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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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7-09-13 07:59   
 
 

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22 201791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4160

    一是龙潭区龙潭办事处北甸子村1社内的垃圾场散发恶臭味,污染周边空气。二是该屯内的吉化公司和农药厂均存在污染问题,致使周边耕地农作物不生长。

龙潭区

垃圾  土壤

    第一个问题:201793日,经吉林市环境监测站、龙潭区住建局现场调查监测,垃圾场填埋区及厂界偶尔能闻到垃圾产生的异味,对厂界下风向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吉化公司为吉化乙二醇厂,该厂有1处废气排放口。20174月,吉林市凯强检测有限公司对该排放口进行检测,监测结果达标。20178月,企业开展了VOCs网格化监测工作,共监测24个点,全部达标。企业生产废水全部通过管网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
   
“农药厂”为吉林市绿盛农药化工有限公司,该企业每年11月至次年4月生产,现处于停产状态。生产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清净下水排入厂内污水收集池,经管网输送至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及水幕除尘器及碱洗塔处理后高空排放。201612月,经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标。2017322日,经吉林市吉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采样检测,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达标。
    9
3日,经龙潭区农业水利局、承德街道现场踏查,企业周边未见农作物不生长问题。 

属实

    第一个问题:龙潭区政府要求吉林吉清环保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垃圾填埋操作规程,对库区垃圾和渗滤液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达标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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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161

    龙潭区新吉林办事处有一条俗称“沟北”的污水沟,沟内都是上游的小型化工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散发恶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龙潭区

    大气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沟北”被称为北大沟,原是一条天然雨排水沟。沿岸龙潭区管辖的小型化工企业共14家,其中4家企业不产生工业废水,其余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均进入吉化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检查未发现上述企业违法排污。
   
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北大沟成为吉化公司排污沟渠,沿岸两侧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其中,造成水体黑臭,现虽无企业向北大沟排放工业废水,但由于地表径流水量较少、底泥淤积,造成沟内臭味。

属实

    由吉林市市政公用局牵头,铁投公司具体实施,于2017年内启动并实施北大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工程将于2019年竣工。同时,龙潭区政府将对侵占河道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开展流域内的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加强对北大沟周边企事业单位的监管,环保部门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建立长效环境管理机制。

*

3

4166

    一是丰满区江南乡X029公路旁约有22家采石场均存在噪声污染、扬尘污染、污水直排入河造成河水被污染等问题,致使此处河水呈乳白色。二是江南乡的市纪委培训中心附近“大虎山寨”存在毁林烧炭问题。举报人指出上述污染现象经常反复出现,要求彻底查处和治理。

丰满区

噪声  扬尘      生态

    第一个问题:经查,在X209公路沿线22家采石场中,目前只有吉林市富源石材有限公司在正常生产,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在生产中采用切割开采技术,噪声强度较低,经验收监测噪声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在粉尘控制方面,切割锯带有冷却水不产生粉尘,企业在生产中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购置了洒水车对矿区洒水降尘,可有效控制扬尘。2017818日和93日,丰满区环境监测站分别对X209公路及吉天线周边河流地表水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该区域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三类标准。
   
在停产的21家采石场中,13家因采矿许可证过期已多年未生产,剩余8家因存在侵占林地行为自2015年以来,被丰满区林业局陆续关停。针对企业侵占林地的违法事实,丰满区累计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12件次、判刑9人,行政处罚226万元。2年来,绝大部分企业能够认真执行政府关停决定,撤离了采石设备及工作人员。但有个别企业存在夜间私自生产行为,2017818日,丰满区对违规企业实施了停电停产。
   
第二个问题:经查,该山庄以北大约200米处有一个加工机制炭的炭窑,在该炭窑南面坡下约50米处存在一处林间空地,该空地采伐面积398平方米,采伐株数29株,为王某某私自砍伐,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第一个问题:对已责令停产的企业,丰满区严格按照整治要求,做到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对擅自开工的,依法处罚。
   
第二个问题:丰满区林业稽查大队已对王某某行政处罚,责令2017104日前补种树木145株。丰满区环保局对王某某炭窑未批先建,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责令其停止生产,恢复原状。95日,王某某已将该炭窑自行拆除完毕。

第一个问题:已在第6440号相同问题给予问责;
第二个问题:诫勉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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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168

        蛟河市天岗镇石材产业园区为迎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对整个天岗镇石材产业园区实行停电整顿,811日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后,天岗镇政府和蛟河市政府联合将整个开发区的高压线全部掐断,强迫所有企业停产,即使环保整改合格的企业也不允许生产,停产后工人没有活干,企业违约还要赔偿违约金。举报人质疑当地政府做法,91日天岗镇石材产业园区几百人一起到蛟河市农电局天岗农电所反映此事,蛟河市市长和天岗开发区领导现场答复等督察组离开后再给予说法,当地企业不接受这样的答复,认为应当允许一边生产一边整改。

蛟河市

其他

     经查,20161221日,蛟河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57日,天岗园区管委会依据相关规定,要求手续不全的石材企业3日内停产整顿;513日,天岗园区、国土、农电等部门联合对未停产整顿的企业停供生产动力电,保留生活用电。2017520日蛟河市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了《关于对石材加工企业进行停产整治的通知》,要求手续齐全但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治,但未采取停电措施。201765日,天岗园区将制定的《天岗园区石材企业环境整改意见》下发至企业要求整改。在推进石材行业整治过程中,蛟河市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及时依企业申请组织初验,但初验没有一家企业达到《天岗园区石材企业环境整改意见》中提出的整改标准。2017814日开始,针对部分企业不想投入整改、存在观望侥幸心理、偷偷生产问题,蛟河市对所有未整改达标的石材企业全部采取了高压断电措施。
     2017
825日,蛟河市委、市政府约谈了10家石材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企业积极整改,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批准恢复生产,与会企业均表示积极配合。826日,蛟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到天岗园区组织召开了天岗石材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整改落实专题会议,约谈了天岗园区石材加工企业负责人代表209人,要求企业积极参与整改,达到整改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批准复工,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绝不允许复工。
    2017
91日,有50多人到蛟河市农电局天岗农电所要求供电。天岗园区管委会安监局局长按照指示,到现场接待了上访企业主,答复企业:天岗园区石材行业新的环保整改标准正在聘请专家进一步完善,近期下发至石材加工企业,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批准企业复工,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绝不批准复工。

属实

    针对“当地企业认为应当允许一边生产一边整改”的问题,我们认为如果允许企业边生产边整改,势必会造成新的污染。因此,必须整改达标一户恢复生产一户,决不允许边生产边整改。

调离岗位1人,
警告2人。
(已在第1批第6号案件中处理)
记过2人。
(已在第6批第430号案件中处理)
诫勉1人,警告1人(已在第11批第1475号案件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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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170

    常某某在松花江桦甸市红石镇段非法采沙淘金,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曾分别于2015年、2016年向当地三湖保护局反映,该局只对违法者处以2万元罚款,但对私挖乱采行为置之不理;还透露举报人信息,导致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

桦甸市

生态  其他

    201793日,吉林松花江三湖保护区管理局、桦甸市水利局、红石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20135月至20147月,常某某在桦甸市红石镇九中后加级河与松花江汇合处非法采砂,被松花江三湖保护区管理局红石保护站立案调查后,分别处以2万元和1万元罚款,要求停止采沙行为并恢复原状。201511月,由桦甸市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红石镇政府等部门联合对该地进行整治,现场用水泥桩、铁丝等进行围拢封闭,设立了警示标志,责令恢复原状。常某某于201511月后将该地恢复了原貌。201793日至5日,三湖保护局纪委对红石保护站进行了调查和询问,不存在“当地三湖保护局人员透露举报人信息,导致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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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4171

        一是自2006年以来,磐石市林业局违规收取林地使用补偿费,纵容周边村民毁林开垦种地,致使森林面积不断减少。二是致富林场干部于某某等人将上百公顷林地据为己有,并强占农户的退耕还林地毁林复耕。

磐石市

生态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根据2004年《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和1999年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吉林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规定,磐石市林业局从2006年以来,对2000年以前确有困难不能及时还林的非法开垦蚕食的林地,进行协议性收取林地使用补偿费。签订短期协议,直至还林为止。对2000年以后非法开垦蚕食的林地,按照政府规划逐年进行还林;村民确实有毁林开垦的行为,但不是因为收取林地补偿费纵容村民毁林开垦的。磐石市林业局每年均开展打击破坏林地资源的专项行动,对毁林开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2014年到2017年,磐石市森林公安大队查处毁林开垦刑事案件26起,打处26人。同时磐石市林业局对农户毁林开垦蚕食的林地进行清收还林,累计还林面积22686公顷。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2002年到2004年退耕还林工作期间,致富林场按照规定将林场名下的退耕还林地划分为四个等级,以抓阄购买的形式,分别转让给全体林场职工个人管理。林场职工又分别于2008年、2009年和2011年,自愿将退耕还林地的经营权,转让给于某某等人继续经营,并签订转让协议。2017330日至410日,磐石市纪委同磐石市林业局对于某某等人购买的退耕还林地,逐块核查验收。经核查,于某某等人经营退耕还林地面积54.63公顷,缺失0.6公顷。缺失面积符合采用GPS实测小班面积允许误差±5%的规定。于某某等人无其它经营的退耕还林地。反映情况不属实。

属实

*

7

4179

         永吉县口前镇四间村韩某某伙同现任村干部谢某某非法砍树采石已15年之久,期间用钩机、铲车破坏树木植被近2.5万平方米,将石料1万多立方米倒入河道用于扩建场地;20155月,韩、谢两人将村里200多株人工落叶松以100多元每株的价格售出,清理场地时砍伐国家二等树种黄婆罗25余棵;20166月,又将口前镇务本村1社楚某某3600平方米承包田当做小片荒给砍伐了。举报人称西阳镇镇长李某某充当上述二人破坏林木行为的保护伞。

永吉县

生态  其他

    826日,永吉县林业局、安监局和国土局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口前镇四间村大富石场已经停产,韩某某承包石场后办理了工商、矿产、安监等手续,但是没有办理林业审批手续。该采石场与永吉县口前镇四间村村干部谢某某无关,谢某某未参与非法砍树采石活动,韩某某非法开采行为已经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该河道在2010年“7.28”水灾时河道改线,石场将石料倒入废弃老河道,填平处未占用新河道。2017年“7.13”水灾时,部分碎料冲落河道边2米左右。
   
韩某某购买口前镇四间村11社集体人工落叶松,合同约定树木100余株,实际采伐设计株树149株。20176月,永吉县口前镇政府已责成其补交多出树木价款。采伐手续齐全,属于正常审批采伐。2015516日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四间村11社集体山上25株黄菠萝幼树被砍,吉林市森林公安局已经立案。口前镇四间村于2014年冬季至2015年春季分两次召集10余名村民清理作业,确实有25株黄菠萝幼树被砍掉。由于参加劳动人数多,难以确定具体犯罪嫌疑人。案件还在侦查之中。
     2016
年全县开展清收还林工作时,经林业站技术人员使用卫星定位仪现场测量数据与1982年电子林相图比对,显示该地块为林地,经勘测,面积3037平方米。口前镇政府对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口前镇政府组织对在林地上非法种植的农作物依法铲除,符合政策规定。826日,林业站技术人员使用卫星定位仪再次对楚某某被砍玉米幼苗地块进行测量,确认该地块为林地。经询问楚某某本人,楚某某承认种植玉米前的地类状况是荒地,也承认见到了口前镇政府2016年公示内容,未提出异议。经询问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未发现李某某跟该案件有关联充当保护伞。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属实

    永吉县水利局已责令韩某某于96日前将河道内碎石清除,恢复至原状。并禁止使用回填的场地。目前碎料清除完毕,场地已禁止使用。

    免职1人。

*

8

4187

        船营区松江东路翠江锦苑2号楼C单元地下一层,供水泵房设备运转时产生噪声扰民,影响三楼以上居民正常生活。

船营区

噪声

    经查,供水泵房设备安装在船营区翠江锦苑2C单元地下一层,共9台,正常运行时为每组1台水泵运行,该水泵为20105月份安装,泵房建有隔音降噪措施,墙壁安装吸音板,棚顶安装隔音板。93日船营区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噪声检测,但由于对地下泵房没有明确的噪声标准检测数据供参考,地下泵房噪声超不超标无法判断。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船营区德胜街道办事处与翠江锦苑小区2C单元、D单元居民面对面沟通,做好思想疏导和解释工作;船营区环境保护局做好调解工作,告知其纠纷解决途径。

 

9

4188

        举报人曾于824日向督察组反映江北乡官地村祥康水泥搅拌站水泥罐爆炸两次,导致举报人家耕地无法正常耕种且造成水土流失问题。829日,村里联系举报人只询问未耕种耕地面积问题,对举报问题未进行处理。

龙潭区

生态

    经查,举报的祥康水泥搅拌站即为吉林筑泰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20161226日,该公司粉煤灰储存罐倒塌,并未发生2次爆炸。部分粉煤灰进入农田、灌溉水渠,但并未填满水渠。2017420日,龙潭区环保局接到信访并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428日,龙潭区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54日,该公司在清理农田、灌溉水渠内粉煤灰过程中遭到阻拦,王某某要求企业赔偿其经济损失20万元。龙潭区环保局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814日,举报人再次向龙潭区环保局举报。818日,举报人要求该公司秋收后将耕地、灌溉水渠清理干净,同时要求赔偿损失644500元。公司负责人同意秋收后进行清理,但不认可赔偿金额。825日,龙潭区江北乡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联系举报人,用尺丈量了受影响耕地,面积约为5亩。96日,龙潭区环保局、龙潭区江北乡政府对举报人要求赔偿一事再次通知吉林筑泰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信访人进行调解,但公司法人拒绝调解,要求举报人通过法院解决。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龙潭区环保局将在秋收后督促企业立即清理耕地及灌溉水渠内的污染物;进一步加大监察监测频次;进一步发挥基层生态网格员监督作用;督促企业强化企业产品、原料精细化管理,加强生产装置和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对原料和产品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避免环境污染;恢复生产前,要认真检查污染防治设施完好情况,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10

4239

        船营区桃园路与南京街交汇处西南侧200米一工地外侧,堆积大量建筑垃圾,无人清理。

船营区

垃圾

    经调查,举报所涉工地为船营区宁泰景园小区建筑工地。该工地处于停工状态。201793日,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船营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共同调查发现,该处建筑垃圾位于船营区南京街众诚加油站与上述建筑工地中间区域。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出动机械和环卫工人,对该处建筑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已清理完毕。

 

11

4248

        昌邑区松江东路51号雾凇清水湾度假酒店在西侧墙外安装的多台排风机运转噪声扰民。

昌邑区

噪声

    经查,雾凇清水湾度假酒店在餐饮部厨房西南侧安装了两台排风机及配套的两台油烟净化器,运行时产生噪声,此处距居民楼5米。昌邑区环境监测站已于201792日对该公司昼间边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超标。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昌邑区环保局向吉林市雾凇清水湾送达了《吉林市昌邑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15日内改正噪声超标排放的行为。并将在15日后复查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办理。

 

12

4257

        吉林热电厂为扩建四期灰场,非法占用江北乡官地村邓家沟南山集体林地约259974平方米,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龙潭区

生态

已申请延期,延至913日。

 

已申请延期,延至913日。

 

 

13

4261

        丰满区万科城D区附近中国铁塔公司建的一座信号塔距周边居民区很近,产生辐射污染,威胁群众身体健康。

高新区管委会

其他

    经查,联通吉林分公司所建发射塔均按照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建设运营。联通吉林分公司所建发射塔辐射相关数据均符合国家标准。根据《吉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监测报告》,其现场监测数据均低于国家标准,不会产生辐射污染,威胁群众身体健康。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14

4266

    丰满区圣鑫葡萄酒庄园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修建庄园,污水直排,污染周边环境。

松花湖管委会

    其他

    2017823日,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环境监察大队现场调阅资料,该企业提供了营业执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改委建设项目备案确认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同意使用吉林朱雀山国家森林公园林地的函、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省文物局关于设立闯关东葡萄酒文化博物馆的批复、省工信厅项目备案、市国土局建设项目用地意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意见等审批手续和文件,不存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建庄园问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15

4267

        一是龙潭区泡子沿街道世纪社区18号、19号、20号住宅楼距吉化公司丙烯晴厂仅756米,该厂主要生产丙烯晴、甲基丙烯酸甲酯、硫酸、丙酮氰醇、硫酸铵等剧毒化学品,夜间生产时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呛人刺鼻,难以忍受。二是该小区附近10米处新建一大型砂场,夜间运输车辆噪声和粉尘严重扰民。三是该小区周边工业垃圾堆积如山、杂草丛生,环境脏乱差。举报人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评估检测龙潭区泡子沿社区环境污染的破坏程度并进行公示,尽快研究搬迁计划,取缔该砂场。

龙潭区

大气  噪声  扬尘  其他  垃圾

    此案件与第183452号、第203916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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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4272

        2016年中国铁塔公司无任何环保手续在吉林市高新区万科城D区、万科小学和万科中学附近建10余座信号发射塔,上述发射塔距万科中学仅10米,存在辐射污染问题,严重影响附近学生和小区居民健康。当地居民多次向吉林市信访局和吉林市铁塔公司反映未果。

高新区管委会

其他

此案件与1518(11)2541(第15批)、3535(第18批)、3732(第19批)、4261(22)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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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4273

    蛟河市还有很多企业仍在生产加工黏土红砖。

蛟河市

生态

    经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及《关于公布第三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要求,到2010年底,所有城市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蛟河属第三批吉林省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16个城市之一,但上述《通知》均未禁止农村使用实心粘土砖。2010年蛟河市有粘土矿16个,现已缩减到4个。上述4个砖厂取土范围均在审批范围内,且没有在耕地内取土行为。目前4个砖厂全部进行了技术改造,空心砖生产量达到70%80%,其余少量粘土实心砖供给农村使用。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蛟河市将继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并坚持“决不新批、逐步淘汰”的原则,严格控制粘土砖生产企业取土范围和规模,严禁占用耕地建窑和擅自在耕地上取土。

 

18

4282

        昌邑区永平小区3号楼内有一废品回收站侵占公用绿地4平方米,周边堆积垃圾,清理不及时,散发难闻刺鼻气味;装卸废品时噪声严重扰民。822日,举报人向督察组反映后,督察组已转办给当地环保部门,但至今未见有进展。

昌邑区

垃圾  大气  噪声  其他

此案件与第132132号、第152540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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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4312

    船营区北极街越北朝阳新村西部绿化带被破坏,有人在绿化带上建起农贸市场和小吃部,经营露天烧烤,排放油烟扰民且乱扔垃圾。

船营区

油烟  垃圾

    经查,船营区北极街越北镇朝阳新村小区西门外农贸市场有经营业户22户,其中超市1户、餐饮经营21户。经询问当事人、走访附近居民,证实原此位置无绿化带,绿化带未被破。该处21户餐饮业户中,有5户业户经营露天烧烤,存在排放油烟扰民、乱扔垃圾问题。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于201794日,对吉林市越北朝阳峰华便民市场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如未整改,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将依法处置。目前,露天烧烤、油烟扰民及乱扔垃圾问题已清理完毕。

 

20

4313

    船营区中东社区(北极街和莲山路交汇)的绿地被破坏,有人在绿地上建起菜市场和小吃部,经营露天烧烤,营业期间噪声和油烟扰民。

船营区

噪声  油烟

此案件与本批第224312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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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4319

    一是龙潭区乌拉街镇二道村机砖厂的运输车辆在村内穿梭时产生的噪声和扬尘扰民。二是附近的吉林市造纸厂将生产残渣废料堆放在村民的水田旁,下雨时残渣被冲入水田,污染水田耕种环境,造成粮食安全隐患。

龙潭区

噪声  扬尘  土壤  其他

此案件与第152372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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